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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加固的使用年限你怎么多少?

浏览量:2366 发布时间: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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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修建筑加固  已被鉴定为危险房屋(整体或局部)而又因特殊原因不能即行拆除重建,或是建筑物遭受爆炸、火灾等偶然事件引起的局部破坏等情况,必须即行抢修建筑加固。  此类抢修建筑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1年,且加固后需常检查(如三个月做一次),以防再次发生险情。临时建筑加固  对于一些临时性结构或遭受火灾、地震等损坏的皆有建筑结构及时进行应急加固后再商讨后续处理措施,此时即是采取临时建筑加固。临时建筑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不应超过5年,并在加固后每年检查一次;若到期后重新进行的可靠性鉴定并认为该建筑结构工作正常,则仍可适当延长其使用年限。短期建筑加固  短期建筑加固适用于已服役30年左右的建筑物需改变其使用功能(包括增层、改造)所致使的加固情况,或业主使用要求仅需此期限要考虑拆除翻建,以及城市规划部门有要求的情况。  短期建筑加固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议一般不超过25年。这与"统一标准"对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规定的25年也是相协调的。  必须指出,短期加固设计时所取用的可变荷载值除应按现行"荷载规范"的规定采取外,还应按下一步目标使用期乘以小于1.0的折减系数予以折减。本文由 广东中青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原地址:http://www.gdzhongqing.cn/news_content-690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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