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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温州市本级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年03月31日      有1018人浏览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委托,就所需的温州市本级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编号:ZJJS202003270819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1

温州市本级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项目

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七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771114元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二)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应为浙江省住房信息网上备案的房屋使用安全鉴定机构。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1.获取时间:2020年 4月1日至2020年4月3日

2.获取地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已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可以在本项目公告或附件中浏览采购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4月7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1.谈判响应文件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一份为加密标书(用于供应商投标上传),其中加密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以及一份为备份标书(用于开标解密时异常处理使用,采用介质存储的DVD光盘或U盘),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谈判响应文件提交

(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

(2)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DVD光盘或U盘,下同)。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后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快递形式邮寄的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送达,邮寄地址、收件人及电话详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3)标书解密时间: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标书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解密异常可以由采购代理使用备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处理。所有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或逾期解密的视作无效标。

七、谈判时间:2020年4月7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采用政采云平台在线开标。

九、谈判现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3楼),因疫情期间,不建议投标供应商前往开标现场参与在线开标。如投标供应商因其他原因需要到开标现场的,须配合招标组织机构的防疫卫生工作安排。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价格优惠扶持详见谈判文件《第八部分 谈判原则及方法》。

3、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应按照本项目谈判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谈判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谈判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已经办理CA锁的须注意有效期限,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谈判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如有CA锁办理问题可联系客服400-881-7190。

(3)谈判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谈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谈判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有关电子投标具体流程可以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中心(https://service.zcygov.cn/#/)搜寻相关内容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

(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递交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4、其他事项

(1)建议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如中标人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出中标通知书,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该供应商承担。“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介绍,客服、技术支持:400-881-7190。

(2)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3)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继续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后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4)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温州市财政局出台《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通知》温财采〔2020〕1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utm=a0017.6ae5bcea.c758920.3.e16d87f05f4711ea941615355aed8f9f)“金融服务中心”专栏,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490号温州教育大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63930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75号金麟花苑商务楼3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99877/15958736936

传 真:0577-88899629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1日

附件:

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20200331发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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