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湾跨海大桥斜拉索维护及梁端阻尼器改造工程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代码:2020-330252-54-03-127367,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并已落实到位。现招标人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宁波杭州湾跨海大桥;
预算价:人民币2590675元;
招标范围:杭州湾跨海大桥斜拉索维护及梁端阻尼器改造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清单。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履约信誉、财务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2)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成功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12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斜拉索新建或维修施工项目。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副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12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斜拉索新建或维修施工项目。
(注:提供2019年11月份至2020年4月份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3自2017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4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5月28日(含)前,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再提供纸质版补充招标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进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下载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整;
投标保证缴纳方式一: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C20093)。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84470965595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二: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0年6月15日(含)前办理。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0年6月18日14时00分,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30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3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7.4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杭州湾大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宁波慈溪庵东虹桥大道1号 地 址:宁波高新区涌金大厦6楼
联系人:杨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5357970890 电 话:0574-87464363
传 真:\ 传 真:0574-8746431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