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本交易项目第四墓园两套公墓房及五墓园文明楼改造(局部加固)工程已由宁波市镇海区雄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大同公墓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区大同公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大同公墓。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内容包括四间及六间的墙面、天棚面、地面、屋面的拆除改造,四间及六间加固工程,文明楼新建屋面及墙面拆除改造,改造时在原建筑基础上不改变主体承重柱、梁,对楼层房屋布置作适当调整,不影响原建筑结构,总装修面积约943平方米,包含整体结构加固以及外立面翻修。交易控制价:人民币1452769元计划工期:100日历天交易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大楼内部装修、水电管道铺设,整体结构加固以及外立面翻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3.潜在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②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由上述①②资质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则由具备资质①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若是联合体,由牵头人派遣)具备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网”审核通过,专职安全员一名(若是联合体,由牵头人派遣),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潜在竞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如为联合体,则本项要求适用于联合体双方。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如为联合体,则本项要求适用于联合体双方。
3.4本次交易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办理(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如采用电子报名需将所有资料以扫面件形式发至代理人邮箱(464492651@qq.com),并同时把相关资料原件邮寄至代理人处,以代理人实际收到邮寄资料时间为准。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文件资料费需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或现场递交现金的方式进行递交,递交账号同投标保证金递交账号,递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微信及支付宝转账。如需邮寄招标文件,一律到付。如在邮寄过程中遗失,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收 款 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银行帐号:030036060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宁波市镇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具体场所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本次交易公告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大同公墓有限公司联系人:魏经理 电话:0574-86582921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俞静安、王浩宇电话:0574-87727358 传真:0574-87721309邮箱: 4644926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