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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路南延南塘河桥维修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2020年09月17日      有892人浏览过

项目编号:2020NBHSGC061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机场路南延南塘河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0】12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石碶街道。

工程规模:机场路互通主线桥共27跨,过火跨为第一联第三跨,上部结构为4×30m预应力砼先简支后桥面连续小箱梁,桥面全宽29.25m,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南塘河F1、F2 辅道桥均为4跨,桥长 80m,桥面宽10.5m,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台。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梁板维修加固、支座更换、伸缩缝更换等所有施工内容。

招标控制价(即工程量清单预算价):人民币3002571元。

工期要求:3个月(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12个月。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投标人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9月24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不少于人民币 陆万 元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6.2形式:

①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
注意事项: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和电子保险保单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银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基本账户转出),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8)投标人开标当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评价页面显示的施工信用等级为A级的,可免于提供投标保证金。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支科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徐新宇、余晓勤

电话:0574-88090301

邮箱:4131603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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