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LD[2020]127号
一、 丽水市莲都区儿童福利院 的建设项目 莲都区儿童福利院改造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莲发改审批[2020]74号,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区财政拨款,已落实。
二、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儿童福利院。
(2)建筑规模:莲都区儿童福利院改造项目由丽水市莲都区儿童福利院负责建设,本工程1.童乐楼一层改造为门卫、消控室、办公室,主楼内为厨房餐厅、多功能厅及相关配套功能;二层改造为接待室、历史展厅、儿童福利院教育和技能培训用房及相关配套功能;三层改造为男生活用房;四层为女生活用房。2.寿高楼一层设置相关康复用房、观察隔离室及公共卫生间;二层设置集体宿舍、未保室、婴儿室及公共卫生间;三层设置集体宿舍、单间宿舍及公共卫生间。3.对场地进行重新布局,设置12mx12m的消防回车场地,场地下面设置室外消防水池、水泵房。沿建筑周边和围墙设置绿化场地,童乐楼北面为室外活动场所,其他部位为塑胶场地、强电、弱电、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9544127.00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的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已录入,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近三月(2020年09月、2020年10月、2020年11月)企业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20 年 12 月 08 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 →交易主体,登录系统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0578-2350233;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0878198 0578-2292759。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也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在中心开标。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进入。
八、系统对终端环境的要求如下,请确保您的终端环境满足要求。
1、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8.1、windows10完整版
2、浏览器:IE9~IE11
3、文字处理软件:office2007以上完整版;
4、网络:互联网;
5、硬件要求:摄像头、耳机且有声卡能进行说话。
九、其他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行政监督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儿童福利院 招标代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莲都区解放街207-1号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608号6楼
联系人:陈建勇 联系人:王鑫鑫、陈少娟
联系电话:0578-2278623 联系电话:0578-2178552、18157830816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0 年 12 月 08 日
备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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