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虹桥派出所办公楼加固工程 已由 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乐清市虹桥镇新丰路29-37号;该项目建安费36.2583万元;招标范围为墙面粉刷、板体和墙钢构加固等,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
(2)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工期:6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年月日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详见时间安排表),登陆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229165452/index.html)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及答疑:
(1)年月日时前(详见时间安排表)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提问”链接中提疑。
(2)招标人将在年月日时前(详见时间安排表)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答疑公告栏中公布,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详见时间安排表),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清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自行招标服务机构:乐清市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清市地址:乐清市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孔先生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3706778182电话:0577-61882656
时间安排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1年04月07日 00:00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 14:00 | ||
提问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10日 17:00 |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1年04月12日 17:00 |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21年04月14日 14: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