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信息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潘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工程 招标编号:G(H)2016-129N 招标内容:建筑、安装、装饰、加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cn)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内 工程规模:约534.8平方米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估价:约218万元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1月8日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日上午9:30时整 开标地点:南浔区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二楼317开标室(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投标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为联合体牵头人,浙江省外企业须进浙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及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浙江省外企业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进浙备案)(本工程拒绝企业法人、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要求:1)本工程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拒绝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报名前二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二、相关文件下载 1、招标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图纸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