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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电建生产基地项目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的招标公告

2021年05月19日      有1753人浏览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象山电建生产基地项目 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018-330225-38-03-000868-000备案,项目业主为 象山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象山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象山电建生产基地项目周边房屋安全影响鉴定

2.2 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城南高新创业园沿海南路西侧,环城西路的东侧,迎恩路与车城路交叉口东南地块

2.3 鉴定费预算价:14.8万元

2.4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1314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3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95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4650平方米等。

2.5 招标范围:(1)编制安全影响评估报告书;(2)监测在影响范围内共计厂房 1 幢,道路2条(迎恩路与车城路),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监测房屋大致位置和影响范围详见附图,具体根据行业规定要求确定鉴定范围。

鉴定内容:影响范围内的厂房1幢;影响范围内的周边道路2条(迎恩路与车城路),详见附图。鉴定内容:①开工前对影响范围内房屋及道路的沉降、倾斜及裂缝等完损现状的影像资料测定初读数,出具第一次鉴定报告;②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对影响范围内房屋及道路的沉降、倾斜及裂缝等完损现状的影像资料复测一次,对比第一次测量数据作比较;③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对影响范围内房屋及道路的沉降、倾斜及裂缝等完损现状的影像资料复测一次,对比第二次测量数据作比较;④主体结构结顶施工完成后对影响范围内房屋及道路的沉降、倾斜及裂缝等完损现状的影像资料完成一次数据复测,对比第三次测量数据作比较;⑤房屋主体建筑全面完工,竣工验收前对影响范围内房屋及道路的沉降、倾斜及裂缝等完损现状的影像资料最后复测一次,出具最终鉴定报告;⑥施工期间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技术分析及危害房屋处理预案。

2.6 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符合鉴定要求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合格

2.9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 5 月 19 日至 2021年 5 月 24 日17时3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 2021年 5 月 24 日17:3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75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65733566黄工)。


5. 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 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在线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不要采用“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打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2: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余苏娅,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董旭,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晶晶,13857414931)。

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只能选择一种支付方式,选择后无法更改,请各投标单位谨慎操作;

2、一个项目只生成一份缴纳说明单,根据对应缴纳说明单去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可将多个项目重复缴纳在一份缴纳说明单里,不然后缴纳的保证金即视为无效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品茗公司黄琳茹(0574-65733566)及各保单出具单位联系人。

4、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26 日17:3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5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浙江省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映玉路58号管委会大楼8楼小型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史军挺,联系电话:13429373850。


8.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1、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霞路8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军 0574-65732523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天安路天力大厦12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史军挺 0574-65773759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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