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清江特大桥桥墩维修工程(含乐清湾高架桥部分桩基露筋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到位。招标人为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15沈海高速公路温州段是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线G15沈海高速公路在浙江省境内的一段,北起与台州地区交界的乐清湖雾岭,南至分水关(浙江与福建省界),我公司管辖139.47km。
本次招标项目为清江特大桥桥墩维修工程及乐清湾高架桥桩基露筋维修工程,清江特大桥位于浙江乐清市境内,中心桩号K1693+958;乐清高架桥位于浙江乐清市境内,中心桩号为K1711+900。
本次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即QLWX-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对清江特大桥墩柱和桩基进行裂缝修复及露筋处理(凿除破损混凝土、植筋、外包混凝土加固)及乐清湾高架桥桩基露筋维修。
施工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招标人可予以协助。各投标单位需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施工环境及墩柱病害程度,结合实际情况列出各桥墩所需维修高度,作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2号金都宾馆3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