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危旧房屋使用安全复核鉴定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项目概况
象山县危旧房屋使用安全复核鉴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22296-1
项目名称:象山县危旧房屋使用安全复核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象山县危旧房屋使用安全复核鉴定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象山县石浦镇、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危险房屋鉴定。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报告。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依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甬建发〔2015〕234号《宁波市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供应商必须已取得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安全鉴定备案证明并已在象山住建部门登记。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4日至2022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3.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无须响应人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供应商提供的备份响应文件,应于2022年11月17日14:00 时(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密封,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采用邮寄方式的请于2022年11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本公告第八条所述采购代理机构处(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但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者,其全部响应文件无效。
(5)特别说明:“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为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本项目“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对应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并以介质存储的方式(U盘)(以下简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只有在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但无法读取时或在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时,方可调用“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否则不予调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损坏、格式不符等致使异常情况处理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到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已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
(3)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评审流程;
5、成交通知书领取方式:根据供应商需求采用邮寄或代理机构现场领取。
6、请各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响应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响应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7、采用邮寄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所需的时间,在邮寄发出后及时告知接收人并保持联系,至少在响应截止时间前24小时,与接收人确认邮件送达情况,确保响应文件能按时送达。因响应文件未及时送达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本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象山县丹城丹东街道天安路999号南部商务楼2号楼609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莹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387535
质疑联系人:陈东海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387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豪迪、周健、张汝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7
质疑联系人:综合部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278206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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