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YZ-GCZB-2017007 | (发布时间:2017-01-10) | |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业主) 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发改投[2016]30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内) 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包括文化艺术中心扩建工程及原建筑维修改造工程两部分。扩建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5794㎡,其中艺术交流中心1313㎡,城市规划展厅3694㎡,配套用房787㎡。原建筑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原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屋面修补工程;内部装修工程;机电工程;消防系统改造工程;室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包括场地出入口改造、景观绿化提升、水池及路面维修、泛光照明等)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9730(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8000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安排解决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鄞州区文化艺术中心扩建及原建筑维修改造工程的土建、室内装修、幕墙、智能化、水电暖安装、电梯、空调改造、泛光照明及室外景观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保修责任。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报告上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质等级: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或组成的联合体具备上述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且拟派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其他要求: (1)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资格预审当天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为准);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的电子信用证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 (2)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指联合体牵头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 (3)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被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指联合体各方)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申请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6)2010年1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检察院查询时,申请人(联合体申请人,指联合体各方)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人需提供在2016年9月、2016年10月、2016年11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7年01月10日 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售价: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行贿记录查询申请函》 2、附件: 《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和IC卡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协议书(如是联合体) 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本)、2016年9月、2016年10月、2016年11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注:1、附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行贿记录查询申请函》(其中行贿记录查询申请函中后附的企业组织代码机构,如五证合一,则无需提供)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22日9时30分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 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 2017年1月16日。 媒介(网站):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日报(报刊)。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业主) 宁波市鄞州区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电话:0574-55849627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5楼 联系人:金鑫、华飞龙 电话:15825559120 87686683、87684882 传真:0574-876867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