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府前综合楼机房加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SPOST-GC-2022002)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府前综合楼机房加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LSPOST-GC-2022002
1.3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府前综合楼机房加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5.1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成交一个供应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府前综合楼机房加固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 1 | 项 | 35 | 无 |
1.5.2施工工期:45日历天
1.5.3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税金以及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相关一切费用。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若供应商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应答。
1.5.4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将被否决。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3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
2.7供应商须具备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或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8供应商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1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起应具有类似加固工程的业绩。
3.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 25 日(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黄蓉慧,电话:15355019197)。
3.2采购文件售价按200元/本收取(已缴纳的不重复收费),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9日9时30分
4.2 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2号丽水邮政大楼6楼采购中心
4.3 应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应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应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本采购项目监管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监察室。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杭州市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汤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 | 项目负责人:胡博博、周方霞、赵阳君 |
电子邮件: | 电 话:18668155550、15355039189 |
电子邮件:huangronghui.gyl@chinaccs.cn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天水支行 | |
账 号: |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丽水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