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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玖江南瘦西湖店加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2年12月13日      有341人浏览过

玖玖江南瘦西湖店加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玖玖江南瘦西湖店加固改造工程(工程名称),项目业主为扬州市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大虹桥路34号

2.1.2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

2.1.3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1.4其他: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玖玖江南瘦西湖店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仅限结构补强或结构补强、纠偏) 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投标人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登记工作;

3.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0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1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2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要求。

3.6根据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2)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3)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再“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 2022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晨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扬子江中路287号财富广场商务楼1710

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江苏晨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资料进行投标登记,否则不予接受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4.5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1月0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晨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扬子江中路287号财富广场商务楼1710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 (yangtzeinvest.com) ”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扬子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 240 号万象汇利大厦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287号财富广场

商务楼1710室

邮编: / 邮编:225009

联系人: / 联系人:刘萌

电话: / 电话:0514-80323905/15380331102

10.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措施,进入代理机构前进行实名登记、出示通信行程卡、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7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投标人务必预留充足的时间量。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投标人只可以派一名投标人员参加开标会(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即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进场后的投标人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开标仪式后,投标人应立即离开开标现场,不得擅自逗留,聚集讨论。

(3)非本市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地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有防疫政策文件或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另需提供有效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

(4)除上述情况以外,投标人需进行其他活动的,一律采用电话预约的方式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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