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社区长山二里139号房屋纠偏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信息发布时间:2023-02-16 】
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社区长山二里139号房屋纠偏加固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社区长山二里139号房屋纠偏加固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社区居民委员会(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社区长山二里。
2.2建设规模:工程地点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长山二里139号,为一般民用建筑,结构类型:砖混结构,该房屋户型1幢1户,大概于2005年左右建成,单层建筑面积92.05 ㎡,基础面积152.63㎡,南北面长约10.5米,东西面宽约10米,建筑高度14.41米,建筑层数三层。房屋发生了向西方向的倾斜,最大倾斜率13.714‰。拟对房屋采取纠偏加固措施。
2.3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工程验收及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冲淤纠偏及地基加固等。
设计内容包括完成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图设计。
2.4概算投资:约40万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特种专业(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两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2 月 16 日至2023年03月 01日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 01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海宁市海昌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1206开标室。
5.2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全程必须戴口罩。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社区 地 址:海宁市海洲街道紫微大厦1801室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 0573-87092330 电 话:0573-87859836
传 真: / 传 真:0573-87859836
2023年2月16日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特种专业(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一名、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一名,(提供证书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原件复印件)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
7 | 设计负责人要求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 (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
8 | 进浙施工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10 | 企业信用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1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两个或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
12 | 联合体协议书 |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上述复印件、网页打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