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期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山市贺村镇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贺村镇农村危旧住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FZFCG-ZJZZ-20173008
项目名称:贺村镇农村危旧住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贺村镇范围内房屋建筑进行安全鉴定,鉴定面积约2平方米,服务期限:10天,预算金额约9.9万元,单价的最高限价为5元/平方米。
二、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期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鉴定或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机构,省外检测机构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注:资质证书上的检测范围至少应包括: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建设工程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
2.项目负责人为注册二级及以上结构工程师,(项目组总配置人员中包括项目负责人在内不的少于一名二级或一级结构工程师);项目部人员配备要求配备3个以上小组,每组配备组员不少于3名,且须具有建设工程检测岗位证书;
3.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证书;
4.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满足现行的国家及地方、行业相关监测,满足质监部门审查要求。
5.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报名。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拟担任本项目检测鉴定人员汇总表及人员证书复印件(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条)、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以上要求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询价单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5日14:30时,带询价单前往询价
1. 开标地点:江山市贺村镇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室
2. 开标时间:2017年2月15日14:30时
五、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项目询价保证金壹仟伍佰元(¥:1500.00),凡有意参加谈判者,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1209230009200019423。咨询电话:0570-4013592.
询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2月14日23时59分59秒前,其他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六、 其他事项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 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贺村镇人民政府投诉(电话:0570-4550148)。
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的服务,其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且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山市贺村镇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0570-455051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徐欣丹
联系电话:0570-4057007
地点: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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