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发)集士港镇10座桥涵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集士港镇10座桥涵维修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集士港镇 工程造价(暂估):约66万元 项目规模:本工程包括白深线1号桥、银山桥、虞周涵、小后桥、后李涵、前李涵、集士北路1号桥、府前桥、南湖桥村1号涵、南湖桥村2号涵维修。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梁板砼露筋处除锈修补,砼桥面面层拆除、重新铺装,预制板更换,栏杆修复等施工总承包及承担缺陷质量责任期责任(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2)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及其拟的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执行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帐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 16 时00(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并持相应凭证于开标当日至公共交易站财务处换取收据,开标时出示银行进账凭证;(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集士港镇;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10;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陈晓露、王勤轰。 交易站联系人:潘先生 杨小姐 电话:87437616 88020604 附件:(重发)集士港镇10座桥涵维修工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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