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JZD-NB2017008 | 招标编码:CBL_20170614_35700424 |
开标时间: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代理: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招标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其它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海板块2017年桥梁隧道等结构物维修加固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分别为浙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和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经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上述四家公司整合为“沿海板块”,以下简称“沿海板块”),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为沿海板块管辖内甬台温宁波二期、甬台温台州二期、台金高速全线、舟山跨海大桥全线2017年桥梁隧道等 结构物维修加固工程施工,工程内容主要为病害桥梁、隧道加固维修、路基整修、绿化及交通安全设施等维修加固。
2.2 本项目设一个标段,分3个合同段实施:
施工标段 | 合同段 | 所属路段 | |
1 | 第1合同段 | 1-A | 甬台温宁波二期 (起讫桩号为K1518+451~K1589+911,主线总长71.46Km) |
1-B | 甬台温台州二期 (起讫桩号为K1589+911~K1632+707,主线总长42.8Km) | ||
第2合同段 | 台金高速全线 (起讫桩号为K5+275~K157+807,主线总长152.53Km) | ||
第3合同段 | 舟山跨海大桥全线 (起讫桩号为K19+930~K66+221,主线总长46.29Km) |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项目部设在第1合同段,第2、第3合同段设置标段工区。
2.4本项目施工工期为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一类、二类(甲级)以及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资质,且过去三年(2014~2016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内已通车高速公路上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桥梁或者隧道维修加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段施工的能力。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14日至2017年06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大科技园1015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03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宁波市安波路168号(环合中心)12B层/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考察、标前会议和开标
6.1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可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提供必要的协助,风险自担。
6.2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参加。
7.投标担保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合计提交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___(http://____)、浙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安波路168号(环合中心)12B层 邮编:315040
联系人:徐洪科
电话:0574-87939464 传真:0574-8793946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558号浙大科技园10楼1015室 邮编:315040
联系人:应明杰 电话:0574-27899533
传真:0574-27899533
浙江宁波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
浙江舟山跨海大桥有限公司
浙江台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