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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路35号危房解危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年09月19日      有1180人浏览过

     

交易编号:SP2017-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尚志路35号危房解危工程,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为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35号。

规 模:加固范围约650.69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306867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增补锚杆静压桩、增设柱及附墙柱、墙体裂缝修复,其他修缮项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目标:合格,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②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 系统 )中须具有/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其它要求:(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其相关信息在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管理系统 中须符合下列要求: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或在宁波市三区(即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任一住建部门办理过人工工资担保(包括在市建管处办理的)且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且按建办市〔2013〕7号文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2016年6月1日以后,凡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应遵照建建发〔2016〕159号文件有关规定。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2.4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

3.3.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和安全员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由社保部门提供近三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业人员证书均为建筑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建建发〔2016〕98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

3.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以在2017年9月25日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由其统一代为查询,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也可以自行至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9月19日至 2017 年9月23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 时 30 分至 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余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施工图光盘一张)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担保

5.1 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

5.2 金 额:人民币5000元整

5.3 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5.4 收款单位: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14583486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

5.5 提交截止时间 2017 年9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第3.6.4条款,联系电话:0574-8738851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为 2017 年9月28日9时 30 分 00 秒,地点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尚志路6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9月19日至 2017 年9月 23日。

7.2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镇小型项目招投标公告栏和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潘工

招标代理人: 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

联 系 人: 刘工

电话:0574-87730719、18967882613;

传真:0574-8189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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