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州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的委托,就2018-2019年开发区桥梁零星维修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 2018-040
二、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工程名称 | 服务期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2018-2019年开发区桥梁零星维修项目 | 2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40 |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资质: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结构补强)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2、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必须具备B证);
3、竞标人须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5、市外竞标人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
6、竞标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A座18楼)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5月7日14:00时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A座18楼)
七、磋商时间:2018年5月7日14:00时
八.磋商地点: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竹路36号中南大厦A座18楼)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
磋商保证金应从竞标人的银行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在认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已交凭证);磋商保证金由竞标人账户汇至:
户名: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建行湖州开发区支行
银行帐号:33001649135056237237
十、其他事项:
(一)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结构补强)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必须具备B证);
5、浙江省外竞标人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6、湖州市外竞标人提供湖州市劳动工资支付应急保障金存储证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竞标人近两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9、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最近一个季度或2017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或“提供企业最近一个季度的企业纳税单及社保缴纳单据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10、竞标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近2年无行贿行为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湖设有分公司的外地企业可在湖州当地检察院查询,投标截止日前二个月内有效);
11、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资料下载” 栏中的采购资料下载);
12、磋商保证金;
13、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认可。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如需要磋商文件电子文档的,购买磋商文件时请自备U盘。
(四)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5月2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五)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0572-2557283 传 真:0572-2558688
采购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
联 系 人:朱晓峰 电 话:0572-2102907
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处
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