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十二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锦绣社区南滨花园8-11幢维修、改造、除险加固设计工程招标公告 |
来源:经营管理部 | 时间:2018年7月20日 |
根据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锦绣社区南滨花园8-11幢施工需要,进行维修、改造、除险加固设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情况简介 1.1招标编号:QZNBHY-SJ-20180701 1.2工程名称: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锦绣社区南滨花园8-11幢维修、改造、除险加固工程 1.3工程地点: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街道锦绣社区南滨花园 1.4开工日期(进场时间):2018年7月30日;竣工日期:2018年8月15日。具体时间应以通知为准。 1.5工作内容:隧道开挖支护及明线段开挖等设计。 2、投标单位资质、业绩及其他要求如下: 2.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2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中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丙级资质的设计单位。采用资质后审形式(评标时审查),审查未通过者投标文件无效。 2.3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2.4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执业资格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其撤换必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 2.5开标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中标后,设计合同签订必须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7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元(¥3000.00)整。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退还。 3.2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3.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3.2.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担保。 3.2.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个星期内,必须完成设计合同签订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他 4.1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的方式发售,工本费2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20日至26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将工本费通过电子转账(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开户行转出,备注所投标段名称)汇入本单位基本开户行,将转账凭证截图发送至QQ邮箱:a258243872@vip.qq.com 。 4.3投标保证金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3001613535050002793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6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三楼)。 5.2招标人对按规定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标,择优选择侯选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届时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西三楼 邮编:310004 联系人:叶晖 手机号:18072803629 电话:0571-86829024 邮箱:a258243872@vip.qq.com 纪委监督电话:0571-86829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