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溪街道十字东街60号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X201706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爵溪街道十字东街60号房屋维修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7】21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象山县房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爵溪街道十字东街60号房屋维修工程
工程地址:象山县爵溪街道
工程投资:约32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房屋承重墙加固、原楼梯炮楼拆除重新浇筑、屋面翻新、外内墙粉刷及门窗更换、综合管线等工程,具体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特种专业(结构补强)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有关企业备案情况按甬建发【2015】140号文件执行。
3.3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系统业务规定且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
3.6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7 日至 2017年 7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在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峰东路667号农行三楼) 报名。
4.2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4)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5)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备注:1.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2、企业介绍信的出具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前的为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时间为2017年 7 月 27 日至2017年 8 月 1 日17:30分,在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峰东路667号农行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仟元整;
递交形式:形式1.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2.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形式3:保险保单,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王昱元,联系电话:13777950432)。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3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三楼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或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房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宾阳路33号 地 址:丹城丹峰东路667号
联 系 人: 周盛 联 系 人: 朱董霞 吴佳云
电 话: 0574-65767157 电 话: 0574-89503396
传 真: / 传 真: 0574-89503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