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绕城公路南线塔下大桥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水市绕城公路南线塔下大桥大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丽水市绕城公路南线塔下大桥大修工程项目的批复》(丽发改交通【2018】192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丽水市公路管理局以《关于丽水市绕城公路南线塔下大桥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丽公路复【2018】0076号)文批准,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及地方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丽水市境内,在丽浦线丽水市区延伸线桃山至塔下段工程,桩号K5+734.22至K6+074.58处,主桥长93.4m,引桥长318.37m,全桥长 411.77m,其中主桥上部结构为整体式,引桥为分离式,桥梁设计荷载为:汽车-20,挂车-100,人群3.5kPa。其中主桥的吊杆、拱肋、系杆、桥面板、横梁、裙板、桥面系出现不同程度的病害,引桥和匝道的上部结构、支座、下部结构和桥面系出现部分破损、裂缝等病害。 本项目采用《浙江省公路桥梁大修与改造工程设计范本》(省公路管理局)、《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公路桥梁加固设计规范》(JTG/T J22-2008)、《公路桥梁加固施工技术规范》(JTG/T J23-2008)、《挤压锚固钢绞线拉索》JT/T 850-2014等技术标准设计。修复改造后桥梁整体能维持原设计荷载,增强已有结构的耐久性。 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合同段)。 本次招标范围为桥梁加固处置及健康监测系统建设(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桥梁加固处置包括为该桥主桥更换全桥吊杆(含锚具、钢绞线、护套等),修复其他桥梁病害,对防撞护栏表面进行涂装防腐,引桥对梁板底裂缝进行处治,对局部脱空支座进行打入楔形钢板调平、对老化开裂支座所在右幅第6跨6号墩支座全部顶升更换等工程建设和缺陷责任期缺陷的修复;健康监测系统包括应力、挠度、索力等测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和维护等。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其中健康监测系统试运行1个月,质保期5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土建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承包资质,或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联合体另一方须具有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承包资质。 3.3投标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09月28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投标人如有需要施工图纸可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不记名购买。 4.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78-2292759。 4.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其缴纳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包括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电汇、支票、年度保证金。 2)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保函开具对象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银行汇票方式提交: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帐号:8110 8010 1300 0640 816 4)电汇方式交纳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到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丽水分行 银行帐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单位登录系统后可从“项目报名”栏目,选择报名项目点击“操作”按钮后,在窗口左上方查看) 5)有年度保证金缴纳证的企业(具体参照丽政发【2017】49号文件),保证金未超过缴纳证额度的,交易系统自动做出判断;超过缴纳证额度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补足余额。 (投标保证金一般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电汇、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以到帐时间为准。银行保函、银行汇票由送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票据及票据复印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工作人员处,有效保函、汇票视作到帐)。 注:投标单位以电汇方式(包括普通转账和电子标)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注明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工程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9日09时00 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lssggzy.com/),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否则,招标人将对其投标文件不予唱标。 5.4招标人定于 2018年10月19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现场核验签字。若由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须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ssggzy.com/yhweb/)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补充公告等,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lssggzy.com/yhweb/)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若投标人不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直属分局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中东路639号 地 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 邮 编:323000 邮 编:323000 联系人:魏巍 联系人:陈鑫伟 电 话:0578-2170802 电话/传真:0578-2028308、2028502(139057885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