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构加固用水泥基灌浆料
1进场水泥基灌浆材料同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其中,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与型号、检验依据标准、生产日期、用水量、流动度(或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的初始值和30min保留值、竖向膨胀率、Id抗压强度、检验部门印章、检验人员签字(或代号)。
必要时,生产厂家应就所提供的水泥基灌浆料于7d内补发3d强度值、32d内补发28d强度值。
2水泥基灌浆料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加固用的水泥基灌浆料进场时,应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2010规定进行检查和复验。
①应检查灌浆料品种、型号、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的真实性。
②应按《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2010规定的检验项目与合格指标,检查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并见证取样复验其浆体流动度、抗压强度及其与混凝土正拉粘结强度等3个项目。 若产品出厂报告中有漏检项目,也应在复验中予以补检。
③若怀疑产品包装中净重不足,尚应抽样复验。复验测定的净重不应少于产品合格证标示值的 99%。其检查数量、检验方法符合《违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550— 2010要求。
(2)—般项目
配置灌浆料的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量验收规范》GB 50550— 2010的规定。
二.界面处理
(1)主控项目
①原构件界面(即粘合面)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混凝土构件应采用人工、砂轮机或高压水射流充分打毛。打毛深度应达骨料新面且应均匀、平 整;在打毛同时尚应凿除原截面的棱角。
B.对一般砌体构件仅需剔除勾缝砂浆、已风化的块材面层和抹灰层或其他装饰层。
C.对外观质地光滑且强度等级高的砌体构件,除应按本条第2款处理外尚应打毛块材表面;每块应至少打毛两处 ,且可打成点状或条状,其深度以3〜4mm为宜。
在完成打毛工序后,尚应清除已松动的骨料、浮渣和粉尘,并用清洁的压力水冲洗干净。
②对打毛的混凝土或砌体构件,应按设计选用的结构界面胶(剂)及其工艺进行涂刷。对楼板加固,除应涂刷结构界面胶(剂)外,尚应种植剪切销钉。
界面胶(剂)和锚固型结构胶粘剂进场时,应按规范的第4章的要求进行复验。
(2)—般项目
结构界面胶(剂)的涂刷方法及质量要求,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施工图说明的要求。
若涂刷时间距界面处理时间较长,尚应检查界面处理质量是否有变化。经复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本工序。
三.灌浆施工
(1)主控项目
①新增截面的受力钢筋、箍筋及其他连接件、锚固件、预埋件与原构件连接(焊接)和安装的质量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②灌浆工程的模板、紧固件(卡具)及支架的设计与安装,除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采用在模板对称位览上开灌浆孔和排气孔灌注时,其孔径不宜小于100mm,且不应小于50mm;
间距不宜大于800mm。若模板上有设计预留的孔洞,则灌浆孔和排气孔应高于该孔洞最高点约50mm。
B.当采用在楼板的板面上凿孔对柱的增大截面部位进行灌浆时,应按一次性灌满的要求架设模板, 并采用措施防止连接处漏浆。此时,柱高不宜大于3m,且不应大于4m。若将这种方法用于对梁的增大 截面部位进行灌浆,则无需限制跨度,均可按一次性灌注完毕的要求架设模板。
梁、柱的灌浆孔和排气孔应对称布置,且分别凿在梁的边侧和柱与板交界边缘上。凿孔的尺寸一般 为60mm× 120mm的矩形孔。
③新增灌浆料与细石混凝土的混合料,其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其强度的试块,应在监理工程师见证条件下按规范规定取样、制作、养护和检验。
试块尺寸应为l00mm×100mm× 100mm的立方体。其检验结果应换算为边长为150mm的标准立方体抗压强度作为评定混合料强度等级的依据。换算系数应按《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 T50081的规定采用。
④灌浆工艺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灌浆料启封配成浆液后,应直接与细石混凝土拌合使用,不得在现场再掺入其他外加剂和掺合料。当将拌好的混合料灌入模板内时,允许用小工具轻轻敲击模板。
⑤日平均温度低于5℃时,应按冬期施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灌浆工艺的安全可行。浆体拌合温度应控制在50℃〜65℃之间;基材温度和浆料入模温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且不应低于10℃。
(2) 一般项目
混合料灌注完毕后,应及时喷洒养护剂或塑料薄膜,然后再加盖湿麻袋或湿草袋,保温保湿养护不得少于7d。
①养护期间日平均温度不应低于5℃;若低于5℃,应按冬期施工要求采取保暖升温措施;在任何情况均不得采用负温养护方法,以确保灌浆工程的养护质量。
②应在养护期间自始至终做好浆体的保湿工作。冬期施工,还应做好浆体保温工作。保湿、保温工 作的定期检查记录应留档备查。
四.水泥基灌浆料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水泥基灌浆料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规定:
1水泥基灌浆料施工时,以每50t为1个留样编号,不足50t时按1个编号计。
2以标准养护条件下的抗压强度留样试块的测试数据作为验收数据;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水泥基灌浆料工程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有关规定。